掛號說明
掛號相關規定說明
電話掛號
- 人工電話掛號:(03)9567808
- 週一至週五08:00~12:00 13:00~17:30
- 週六:08:00~12:00
現場掛號
- 週一 ~週五 07:30~20:00
- 週六 07:30~11:30
說明
- 1. 預約掛號期間為門診看診當日及看診前四週。
- 2. 預約掛號後未能來院看診時,請於一天前以電話取消,若三個月內有三次未到診紀錄者暫停受理電話(及網路)預約掛號,請至掛號櫃檯辦理掛號。
- 3. 初診病人請於預定看診時間前半小時攜身分證件至掛號櫃檯辦理手續。
- 4. 參考預定看診時間至診室依序號候診,看診後始繳掛號費。
- 5. 健保身分就醫時,請攜帶健保卡,未貼照片者,須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若為尚未報戶口之新生兒請攜帶出生證明以供核對。
看診時間
週一~週五
- 上午診 09:00~12:00 (報到時間11:30)
- 下午診 14:00~17:00 (報到時間16:30)
- 夜診 18:30~20:30 (報到時間20:00)
- 健兒門診 14:00~16:00
週 六
- 上午診 09:00~12:00 (報到時間11:30)
說明
- 請依預計到診時間至門診診間報到
服務專線
- 總機 (03)9544106 /時間:24小時
- 轉診服務 (03)9544106 # 5256 / 時間 08:00~16:00(週六、日休)
- 居家護理服務(03)9544106 # 8101 / 時間 08:00~16:00(週六、日休)
收費標準
- 健保身分
門診掛號費 150 元 急診掛號費280元
基本部分負擔費用(106.4.15起) | |||
西醫 未經轉診 |
西醫 經轉診 |
牙醫 | 急診 |
240 | 100 | 50 | 400 |
實施日期及相關規定依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為準。(106.4.15起) |